电话咨询
会计直接通话
在线咨询
3分钟及时响应
合同范本
范本大全下载
本地会计
专业会计任您选

请问对于蓝字发票进行部分红冲时,有哪些具体要求需要满足?

更新时间:2023-06-13 10:22:301891人浏览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会计,3~15分钟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
会计解答
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专业本地会计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除问题56所述几种特殊情形外,对红冲原因选择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或蓝字发票状态为“已部分红冲”的,允许多次冲红该张发票。具体要求如下:

(1)已进行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开具红字发票的部分冲红的,允许更换申请方再次申请红字确认单,但申请原因只能选择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

(2)部分冲红允许删除项目行,即仅对部分项目进行红冲。

销货退回,只允许修改数量,自动计算金额和税额,不能修改单价,不能直接修改金额;如蓝字发票没有数量仅有金额,则允许修改金额,税额自动计算;

服务中止,允许修改金额和数量,不能修改单价,自动计算税额;

销售折让,选择需折让的商品行,录入折让比例或金额,不能修改单价和数量,税额自动计算;

(3)累计开具的红字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负数金额、负数税额绝对值,均不得超过原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金额和税额。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欢迎联系我们修正.
为你精准匹配专业顾问
1对1为您量身订做方案,解决各种问题
我想要
注册公司 公司变更 代账报税 办资质 审计 注销 其他
相关知识推荐
回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
详情 >
111人咨询过 去咨询
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省实行由工商(市场监管)、质监、税务、人力社保、统计五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
详情 >
126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
详情 >
112人咨询过 去咨询
答复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 第二条
详情 >
108人咨询过 去咨询
1.我是一户新办企业,如何申请开具发票,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后我还能开纸质发票吗?您可在办理新办企
详情 >
114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也要提问
18
在线客服
60分钟
无限沟通
99%
问题解决率
提交需求
接入客服
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
芙蓉区用户8分56秒前提交了需求
开福区用户4分17秒前提交了需求
雨花区用户5分24秒前提交了需求
芙蓉区用户2分32秒前提交了需求
天心区用户9分16秒前提交了需求

工商财税顾问

会计解答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