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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现在是由工作单位缴纳企业职工社保费,但明年可能会辞职,那么在目前的集中征缴期内,我是否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23-06-12 16:03:08183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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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可以重复缴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工作的通告》规定,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设享受等待期,从参保缴费当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因此,建议缴费人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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