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会计直接通话
在线咨询
3分钟及时响应
合同范本
范本大全下载
本地会计
专业会计任您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属于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六大行业之一。然而,如果我公司向高等学府提供资金用于基础研究,是否可以享受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23-06-17 18:16:451988人浏览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会计,3~15分钟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
会计解答
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专业本地会计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规定:“一、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该公告未对适用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业进行限制,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烟草制造业等六大行业,可以与其他行业一样,同等适用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欢迎联系我们修正.
为你精准匹配专业顾问
1对1为您量身订做方案,解决各种问题
我想要
注册公司 公司变更 代账报税 办资质 审计 注销 其他
相关知识推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
详情 >
111人咨询过 去咨询
答:继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后,7号公告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
详情 >
108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也要提问
18
在线客服
60分钟
无限沟通
99%
问题解决率
提交需求
接入客服
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
岳麓区用户9分4秒前提交了需求
芙蓉区用户4分51秒前提交了需求
芙蓉区用户6分55秒前提交了需求
雨花区用户8分1秒前提交了需求
天心区用户6分3秒前提交了需求

工商财税顾问

会计解答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