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交易中已经完税的印花税,是否存在相关的证明文件呢?
更新时间:2023-07-07 17:24:142084人浏览
问题描述: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0号证券公司给参与集中交易的投资者开具的“成交过户交割凭单”中注明应予扣收税款的计税金额、税率和扣收税款的金额,交割单、确认书应加盖开具单位的相关业务章戳。已注明扣收税款信息的交割单、确认书可以作为纳税人已完税的证明。但实际上,证券公司只提供每月对账单,对账单上注明了计税金额、扣收税款的金额,并盖相关业务章戳,请问这证券公司提供的对账单是否能视同割凭单作为纳税人已完税的证明?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会计,3~15分钟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
会计解答
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公司翼本地财税会计
官方
专业本地会计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0号)规定:“ 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应当在证券公司给参与集中交易的投资者开具的“成交过户交割凭单”(以下简称交割单)、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证券公司给办理非集中交易过户登记的投资者开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中注明应予扣收税款的计税金额、税率和扣收税款的金额,交割单、确认书应加盖开具单位的相关业务章戳。已注明扣收税款信息的交割单、确认书可以作为纳税人已完税的证明。 纳税人需要另外再开具正式完税凭证的,可以凭交割单或确认书,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纳税人身份证明材料,向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开具《税收完税证明》。为保证纳税人依法取得正式完税凭证,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将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明细信息及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请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如有特殊情况,请携带具体资料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详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欢迎联系我们修正.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