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4月1日起,旅客在购买海南离岛免税品时,是否可以选择
更新时间:2023-06-07 11:59:481794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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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加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第一条规定,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和离岛信息在海南离岛免税商店(不含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以及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岛内居民返岛提取方式外,可对单价超过5万元(含)的免税品选择“担保即提”提货方式,可对单价不超过2万元(不含)且在本公告附件清单内的免税品选择“即购即提”提货方式。使用“担保即提”“即购即提”方式购买的离岛免税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应一次性携带离岛,不得再次销售。
……
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中其他规定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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