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是否需要凭借减免税标识和换电模式标识来办理车辆购置税的减免?
更新时间:2023-07-05 16:33:391835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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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已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汽车企业)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在“是否符合减免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减免税标识);对已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还应在“是否为‘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字段标注“是”(即换电模式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减免税标识和换电模式标识进行校验,并将通过校验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校验后的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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