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时,应如何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和"实际结算日期"字段?
更新时间:2023-06-27 17:07:002222人浏览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会计,3~15分钟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
会计解答
回答仅供参考

公司翼本地财税会计
官方
专业本地会计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答:【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合并汇总填报应税凭证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为税款所属期止。
【实际结算日期】、【实际结算金额】: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进行实际结算时填写。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日期、结算金额。点击【实际结算日期】或【实际结算金额】,系统弹出表格填写实际结算日期和实际结算金额2列,若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多次结算的,可以增行、删行,对填写内容进行保存和取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欢迎联系我们修正.
为你精准匹配专业顾问
1对1为您量身订做方案,解决各种问题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