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但不从事"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请问,2023年上半年,我们是否可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更新时间:2023-06-16 16:11:17179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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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 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规〔2023〕1号)规定,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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