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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9月申报2022年8月的相关税费时,是否有资格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发布的2022年第17号文件中针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的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23-06-19 15:28:59180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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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所属期为2022年8月(或按季缴纳的第三季度)及以后期间发生的税费,按规定正常申报缴纳。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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