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是否被归类为增值税应税项目?
更新时间:2023-06-26 17:21:522117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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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文件依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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