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印花税法执行口径,发电厂与电网之间以及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应按买卖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在所属期2022年7月1日后,问题所述的合同只写了价格机制,未明确规定税率和税额。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该合同是否可以按不含税结算金额交纳印花税?
更新时间:2023-06-29 17:25:28175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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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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