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因市政规划及建设需要而被部分或全部拆除的房屋及占用的土地,企业在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采取何种方式?
更新时间:2023-06-29 17:27:391765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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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对纳税人由于市政规划及建设的需要,被部分或全部拆除的房屋及占用的土地,不论纳税人是否调整账面房产原值和变更土地使用权,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均不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和行为税若干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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