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虽然能确定收入,但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资料,因此按核定利润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可以享受6万元的费用减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根据法律确定的扣除呢?
更新时间:2023-07-03 16:53:561803人浏览
问题描述:
譬如个体户一年收入是100万,核定利润率是10%,这10万的利润能否再扣除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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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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