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业属于非经常签订产权转移书据的企业,按次缴纳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
更新时间:2023-07-03 17:28:47175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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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属于非经常签订产权转移书据的企业,按次缴纳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不动产转让合同缴纳印花税疑问:政策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缴纳在房屋所在地,按次缴纳,也就是签订合同之后15天缴纳。产权转移书据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实际业务中,过户环节需要核税,这个时候有印花税。因为是法拍原因,导致合同价格低于税局核定的价款。请问,这时,这个房产转让合同的印花税计税基础是否按评估计算,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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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三、关于计税依据、补税和退税的具体情形 (二)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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