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学事业单位正在承担一项科研项目,并为了研究需要购买了一台仪器设备。该设备的预计使用寿命为十年,但该项目的执行期只有三年。请问在项目结束后,该仪器设备的折旧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更新时间:2023-07-10 17:14:532034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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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16〕12号)及《<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17〕4号)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并按月计提折旧,折旧应当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项目执行期无直接关系,无需保持一致。如果该单位按项目进行核算,在该科研项目执行期间,该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用应当计入该项目的业务活动费用。项目结束后,该仪器设备应当继续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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