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通称个体工商户,是指那些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且在允许的业务范围内自主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家庭经营者。如果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人名义注册的,那么所有债务都由该个人承担。而如果是家庭成员共同出资的,则相关债务由家庭共同财产负责偿还。
个体工商户是指独立进行商业活动的个人或者一家人。无论是个人单独经营还是全家一起参与,都属于个体工商户的范畴。
任何自然人要合法经营个体工商业务,必须先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这些部门一般设在县级或更高级别的行政区划。只有在获得了营业执照之后,个体工商户才能正式开展业务。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受法律和政策的限制,只能从事被许可的行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个体工商户拥有从事商业活动的法律权利和能力。个体工商户的合法经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对其营运资产和合法收入享有所有权。
个体户税务登记的步骤:
一、审核接收
确认个体户属于本税务机关管理,非管辖区的需转至相应管辖地税务机关。
检查所提交的《税务登记表》和其他文件是否完整、准确,包括印章是否齐全。
核对《税务登记表》的信息与提交的文件是否匹配,验证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有纳税人签字,核实后将原件返还。
若资料不齐或有误,当场告知纳税人一次性补充或重新提交。
准确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码。
系统将检查是否存在重复或逾期登记,以及业主是否有异常记录。
遇到重复登记,将按照重新登记流程处理;逾期登记需先处理违规情况;存在异常记录的,不予受理并指导纳税人至相关税务机关处理。
对提交的资料如有疑问,将发放《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或《文书受理回执单》,并通知当地税源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1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根据调查决定是否发放税务登记证。
二、核准和发放证件
审核无误的,将在《税务登记表》上签名,标注接收和核准日期,并录入系统。
收取必要的税务登记费用,并开具行政收费票据;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免交费用。
最后,向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证。
个体户需要缴纳的税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增值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水利建设基金
个体户的纳税标准如下:
销售商品的个体户需要缴纳3%的增值税。
同时,他们也需要按照缴纳的增值税金额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此外,个体户还需要缴纳大约2%的个人所得税。
对于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个体户,他们可以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同时也不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具体的税收方式如下:
对于那些有健全账目和准确核算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会进行查账征收。
对于规模较小且无法提供合适账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会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
税收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以规范的形式向社会征收财政收入,以满足社会的共同需求,提供公共产品,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这是国家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个体工商户如何报税:
个体工商户报税的步骤如下:
首先,个体工商户需要访问税务局的官方网站,以确定适用的税收征收方式,即定额征收或查账征收。
确定了适用的税收征收方式后,个体工商户需要先进行增值税的申报。
在完成增值税申报后,个体工商户还需对其他税种进行相应的申报。
个体户网上报税流程:
个体户进行网上报税的步骤如下:
首先,办理纳税登记并领取个人所得税登记证。
在纳税大厅与主管税务机关签订网上申报协定,并录入相关信息。
打开网络浏览器,访问地方税务局的官方网站,选择网上办税选项。
使用个人计算机代码和登录密码登录系统,然后单击确认。
在网上报税页面,录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数据。
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会自动检索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税种登记数据,纳税人只需录入申报数据,完成后核对无误,点击提交数据即可。
增值税是一种税收方式,它针对销售商品、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商品的单位和个人,对其实现的增值额进行征收。增值额是指企业或其他经营者在购买商品或取得劳务的基础上所增加的价值额,产生于生产经营或劳务提供过程中。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个体工商户在计算和缴纳增值税时有两种主要方式可供选择,一种是采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简易征收方法,另一种是采用一般纳税人的一般计税法。这两种方式在计税方式上存在显著差异。实际情况中,大多数个体工商户都选择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简易征收方式。
个体工商户需要按季度申报和缴纳增值税,也就是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5日之前完成相关申报和税款缴纳。对于采用简易征收方式的个体经营者来说,这一过程相对简单,他们可以自行完成申报和税款缴纳;而采用一般计税法的情况相对复杂,因此建议寻求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的帮助来处理相关事务。
以下是缴纳增值税的两种主要方式:
小规模纳税人的简易征收:这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小、难以提供详细核算信息和资料的企业,他们无需获取进项税发票。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将当期销售额(不含税)与核定的征收率相乘。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通常为3%或5%,但在新冠疫情期间,征收率降至1%。此外,对于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可免征增值税。因此,控制企业销售额的平衡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关重要。
小规模纳税人的一般计税法:采用一般计税法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准确计算企业的收入和成本费用,计算销项税额,并必须获取进项税发票以确定企业的增值税税额。如果无法及时获取进项税发票,将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税务风险。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征收方式,其中税率较低,但也受到销售额的限制;或者采用一般计税法,需要更为详细的核算和进项税发票,但可以处理更大规模的业务。选择适合自己业务情况的方式非常重要。
一、小规模纳税人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销售额在每月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不再需要缴纳增值税。对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其增值税税率将从3%降至1%。对于适用3%的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其预征率将从3%降至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二、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二)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实施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对于从事生产性服务业并且销售额中生产性服务占比超过50%的纳税人,可以按照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额外抵减应纳税额。
对于从事生活性服务业并且销售额中生活性服务占比超过50%的纳税人,可以按照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额外抵减应纳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经营所得采用五级超额累计税率,税率范围从5%至35%不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分为两种: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一、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种方式适用于个体工商户,通常是因没有建立健全的账簿记录、记录混乱、无法准确核算收入和成本、或未能按时申报税款等情况。核定征收分为定额征收和核定所得税率征收两种方式。按核定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根据当期实际收入,按照核定的定额和税率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收入总额 * 应税所得率 * 适用税率
或者
应纳所得税额= 成本费用支出额 / (1 - 应税所得率) * 应税所得率 * 适用税率
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种方式要求个体工商户在计算收入、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出当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经营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的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或者
应纳税额 = (全年收入总额 - 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 适用的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减半征收。值得注意的是,这项优惠政策可以与现行的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享受,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了更多减税的机会。
享受条件
不论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都有资格享受这一政策。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预缴税款时立即享受这一政策。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将根据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并在年度终了时进行最终结算。如果个体工商户从多个来源获取经营所得,他们需要在办理年度综合纳税申报时,将各个来源的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年应纳税所得额,然后重新计算减免税额,以保证多缴少退。
减免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减免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年应纳税所得额)×50%。这样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将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予以执行。
享受方式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预缴和年度综合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都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需额外的备案手续。享受政策时,个体工商户只需填写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的相关栏目即可。对于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提供相关申报表格和报告表格中与该政策有关的预填信息。而对于采用定期定额简化申报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根据减免政策自动计算应缴税款并进行划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情况下,不会退还已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海关代征的进口产品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等方式的“二税”政策,除非另有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不会被退还或返还。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政策要求,为推动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教育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地方政府征收的一种地方性财政资金。这项收入主要用于增加各地教育经费的投入,以促进教育事业的进步。
地方教育附加税计算方式: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2%。
地方教育附加税的计税基础是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金额,按照2%的税率计算,并与增值税和消费税一同缴纳。 需要明确的是,地方教育附加税并非一种独立的税收,而是一项专门用于资助地方教育事业的资金。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增加地方教育经费的来源。
一、残疾人员提供社会劳务,经批准可以免征营业税。
二、残疾、孤老人员以及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获得50%至90%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
三、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导致重大损失的,其经营所得可以在1至3年内获得适当减免个人所得税的照顾,具体减免程度由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
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或家庭手工业,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也可以享受类似的政策待遇。
五、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可以享受以下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具体范围包括: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避孕节育咨询、优生优育优教咨询。
营业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营业收入,在持有下岗证明并备案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之日起,个体工商户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从事家政、环境卫生、交通安全、治安保障等社区服务业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在社区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免税期限为3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与营业税一同免征,免税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六、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享受与下岗职工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退役士兵需携带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核发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
七、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体所得税。
八、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凭职工下岗证、经核实的经营执照和身份证,可免收办理(或换发)税务登记证的工本费。
九、个人创办的国家承认学员学历的各类全日制普通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婚姻介绍所免征营业税。此外,个人创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也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个人投资兴办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的学生公寓,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取得的租金收入在3年内免征营业税。
十一、个人经营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如果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自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此外,这些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也在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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