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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公司翼 更新时间: 2023-09-25 10:31:32 1908人浏览

公司破产


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无法按期清偿债务,无法继续正常运营,被法院裁定停止营业,并进行债务清理的状态。根据中国的公司法规定,一旦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法院将依法组成清算组,由股东、相关机关和专业人员参与,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公司是一种企业法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利。公司对其所有财产承担公司债务的责任。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受限于其认缴的出资额。因此,只要股东履行了其出资义务,他们不需要在破产程序完成后偿还公司的债务。然而,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那么他们将承担担保责任。此外,在破产程序结束后,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仍需根据破产清算程序未清偿的债务依法承担偿还责任。


在破产清算时,财产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 清偿破产人所欠的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 清偿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未支付的税款。

  3. 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4. 如果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那么将按比例分配清偿。

  5.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申请公司破产后破产费用


公司破产申请后,涉及的破产费用包括以下方面:


一、破产案件的法律诉讼费用,其中包括:


  1. 破产申请的费用;

  2. 破产管理人在追回破产资产或进行其他法律程序时产生的费用,以及在破产企业名义提起的法律诉讼费用;

  3. 诉讼过程中的其他开支,如证据保全、调查、资产保管、公告、鉴定、送达、勘验等费用,以及法院认为必须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人(债务人)的财产所需的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管费用;财产的维护和修复费用;拍卖或变卖财产的费用;财产权属变更的费用;仓储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财产评估费用;向债权人通知和送达财产的费用;预分配财产的费用等。


三、破产管理人的报酬、雇佣工作人员的费用和履行职责所需的费用。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支付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必须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审查和批准程序,以确保避免自我支付报酬的潜在冲突利益问题。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的规定,当企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必须提供破产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在破产申请书中,应包括以下要点:


  1.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 申请的目的。

  3. 描述申请的事实和提出申请的理由。

  4. 其他由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在申请书中提及的事项。


如果是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除了上述要点外,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文件:财产状况的详细说明;债务清单;债权清单;相关的财务和会计报告;职工安置计划;职工工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


公司破产

企业申请破产的具体原因


  1. 公司法人无法按时偿还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显然缺乏足够的偿还能力。

  2. 公司法人明显失去了清偿债务的能力。

  3. 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流程


  1. 破产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请求宣告公司破产的申请。

  2. 破产案件的受理:一旦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必须在10天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相关公告。

  3. 破产和解协议: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和解申请或公司破产申请后,即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债务人和债权人举行会议,就债务人延期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数额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一旦人民法院确认该协议后,破产程序将被终止。

  4. 破产宣告:法院审理债权人或债务人提交的破产申请,并在确认满足法定条件时宣告公司破产。

  5. 破产清算: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旦公司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而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将组织股东、相关机关以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6. 破产终结:破产终结指的是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结束。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如果满足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进行企业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对债务人进行企业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经解散但尚未进行清算,或者虽然进行了清算但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那么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个人或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


破产申请的好处


  1. 对于债务人而言,他们的财产变为破产财产,由专门的管理人负责占有、处置和用于破产分配。这确保了破产财产的所有权、用途和处理方式都符合破产清算的目标,并受到破产法律的相关规定保护。

  2. 对于债权人而言,他们获得了行使其权利的特别许可。在破产宣告之前,所有债权请求都被暂停处理。一旦破产宣告生效,之前发生的债权请求将按照破产程序的规定得到清偿。

  3. 在破产案件中,一旦进入清算程序,这个过程是不可逆转的,同时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有助于确保破产案件得到有序处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如何辨别企业即将陷入破产危机


  1. 财务健康:要密切关注企业的财务报表,特别是收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如果公司的收入持续下降、亏损加重、债务负担沉重,或者流动资金出现紧缺,这些都可能是企业即将破产的警示信号。

  2. 债务违约:如果企业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或频繁出现债务违约情况,这可能表明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面临破产风险。

  3. 经营问题:观察企业的经营状况是否出现重大问题,如产品销售下滑、市场份额减少、竞争压力增大、管理层动荡等。这些问题可能导致企业无法持续盈利,加大破产的可能性。

  4. 股价和市值下滑:企业股票价格和市值持续下跌可能反映了投资者对企业未来前景的担忧,表明市场对其破产风险的看法趋于悲观。

  5. 内部信息泄露:有时,内部人员或相关方可能会泄露企业即将破产的消息。例如,大规模员工离职、关键客户丧失、供应商拒绝合作等都可能是潜在的线索。


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在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后,由特定的清算组接管公司,并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处置和分配的过程。清算组是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股东、相关政府机构以及专业从业人员组成的团队。有关政府机构通常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和证券管理部门,而专业从业人员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这一过程旨在有序处理公司的财产,以满足债权人的权益。


公司破产必须清算吗


公司破产并不一定需要进行清算。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宣告破产必须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1. 如果企业符合破产法规定的条件,即企业法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而且企业没有进行和解或者重整,那么人民法院会经过审查,并在情况属实的情况下直接宣告该企业破产。

  2. 如果企业进行了重整尝试但失败。

  3. 如果企业进行了和解尝试但失败。


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直接宣告企业破产,但并非所有破产案件都需要进行清算。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破产财产清偿的优先次序如下


一、破产费用:首先清偿破产费用,这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酬金以及雇佣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其次清偿共益债务,这些债务是为了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顺利进行破产程序而产生的。共益债务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由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 债务人财产受管理人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指的是在没有法定或合同义务的情况下,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以避免损失(损失可能涉及自己和他人,或仅涉及他人)的行为。

  3. 债务人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或者后来失去合法依据而被确认为因损害他人而获得的利益,比如多收货款或私占他人失物。

  4. 为了继续债务人经营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 由于管理人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而导致他人受损的债务。


业在法院裁定破产后,必须依法对其尚未清偿的债务进行赔偿。在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对破产债权的清偿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相关费用:首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还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 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其次清偿破产人除了前一项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3. 普通破产债权: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那么根据比例进行分配。


破产清算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 成立清算组:在宣告企业破产之后的十五日内,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该组由股东、有关机关和专业人士组成。

  2.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一旦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负责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破产公司的财产。清算组代表破产公司参与民事活动,并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提供工作汇报。

  3. 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的程序是,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讨论并获得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在分配之前,清算组首先拨付清算费用,包括管理、变卖和分配破产财产所需的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以及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4. 清算终结:一旦破产财产的清算和分配工作完成,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工作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此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将不再进行清偿。

  5. 注销登记:企业破产完成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终止。清算组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的登记。


公司破产清算通常需要大约一年的时间,但具体的清算时长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旦法院依法宣告了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将负责清理公司的债务并进行破产财产的分配。在破产程序正式终结之后的十日内,将发布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并向公司原始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清算的时间长度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公司的规模、债务复杂性以及破产程序的具体情况。因此,清算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


破产重组

破产重组是一种应对企业资不抵债情况的措施,允许企业管理层向法院提出重组方案,以延期偿还债务并停止分红派息等措施。这一法律机制允许企业内部通过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重组计划,避免企业倒闭和清算。清算指的是企业按法律程序被宣告解散,其资产全部出售以偿还债务,是一种淘汰不景气企业的方式。


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确立企业重组的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企业重组的法律原则应该包括和解制度和整顿制度,这两者相互关联,有机结合,为企业避免破产提供了机会,同时也为其复兴创造了条件。


破产重组的条件


  1.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3.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时,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的申请。具体规定如下: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债务重组方式


债务重组是一种应对债务问题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 资产清偿债务:这是一种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过将其资产转让给债权人来清偿债务。这些资产可以包括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

  2. 债务转为资本:这种方式涉及债务人将债务转化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化为股权。这导致债务人的股本增加,债权人则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公司债券转化为资本,这通常不被视为债务重组。

  3.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这种方式涉及修改债务协议中的其他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豁免未支付的利息、延长偿还期限等。

  4. 组合方式:这种方式是将上述三种方法组合在一起,以共同清偿债务。这意味着可以部分使用资产清偿债务,部分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总之,债务重组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债务偿还条件,这些条件可能与原始协议不同。


破产和注销

注销和破产是一回事吗?


注销和破产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破产是指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因经营不善、债务过大,无法按时清偿到期债务,从而资不抵债的状态。这通常需要通过法院程序来宣告,以便进行资产清算和债务分配,以满足债权人的权益。


而注销则是一种主动行为,它发生在以下情况下:公司宣告破产、被其他公司合并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到期不再继续经营,或者公司内部解散。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向相关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以结束其法人资格。


注销和破产的区别


性质不同:注销通常是由经营主体主动决定终止经营,随后向相关登记注册机关履行注销登记手续的过程。而破产则通常是由登记注册机关对经营主体的严重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或企业自身陷入无法清偿债务的困境,需要经过法院程序宣告的过程。前者是企业的自愿决策,后者是由外部因素或法院决定的被动情况。


公司破产了还需要注销吗


公司破产时需要进行注销手续


公司破产过程中,注销是其中的一个必要步骤。无论是因何原因导致公司解散,注销都是法人资格终止的最后一步。此过程不仅涉及工商登记机关的注销手续,还包括银行账户和税务登记证等方面的注销工作。


公司注销的办理流程如下


  1. 首先,前往国税局获取相关表格。按照国税局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并进行缴销发票和补缴税款。随后,国税局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并提供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 携带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前往地税局获取相关表格。完成补缴税款后,地税局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并提供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 持有两张通知书,前往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的销户手续。

  4. 法人随后带着国税、地税、银行销户的证明前往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 在此步骤中,选择当地一家主要报纸,刊登公司注销公告。需要等待45日后才能继续注销公司的流程。

  6. 经过45天的等待期后,法人再次前往工商局办理公司的注销申请。

  7. 最后,法人前往质监局注销公司的代码证。


准备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的授权委托书;

  2. 公司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3.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 公司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 公司银行账户信息;

  6. 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税务报表等相关证明文件;

  7. 公司的债权和债务清单,以及相关的协议和合同文件;

  8. 公司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授权书;

  9. 注销申请书以及其他相关申请所需的文件;

  10. 其他可能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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