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数据保密协议
本数据保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各方(以下统称为“各方”或单称为“一方”)于 [协议签署日期] 签署并生效:
甲方(公司/个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公司/个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为保护各方之间涉及的敏感信息及知识产权,各方基于平等、自愿和善意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 “机密信息”指在协议签署日前、协议签署日及协议签署后由各方交换的、以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形式表现的任何商业、技术、财务、客户或其他信息,无论该信息是否已经标明为机密,只要该信息在性质上是机密的。
2. “接受方”指收到机密信息的各方。
3. “披露方”指提供机密信息的各方。
第二条:保密义务
1. 接受方承诺将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且不得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披露或使用该机密信息。
2. 接受方仅可将机密信息限定在其员工、代理人或顾问等需要知悉该信息的人员范围内,并且保证这些人员也同样遵守本协议中的保密义务。
3. 接受方仅可将机密信息用于协议目的所需的范围,不得将其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第三条:例外情况
1. 对于已经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或者在接受方获得机密信息之前已经为接受方独立获取的信息,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不适用。
2. 接受方可以根据适用法律或法院的要求、命令或法律程序的规定,披露机密信息。但在这种情况下,接受方应尽最大努力通知披露方,并且在披露后继续履行本协议中的保密义务。
第四条:知识产权
1.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机密信息的披露并不转让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版权等。
2. 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使用机密信息进行产品、服务或任何其他商业活动的开发、生产或销售。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如果接受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披露方有权采取合理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违约方应承担因违反本协议所造成的损失,并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协议期限]。在协议期限届满之后,本协议自动终止,但各方在履行本协议所涉及的保密义务方面的责任仍然存在。
第七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履行以及争议解决适用[适用法律法规]。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尽力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各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争议。
各方已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确认同意遵守本协议。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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