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股是个大话题,涉及到的知识点有很多。
首先,股东退股是指股东主动退出公司,收回其股权,通常采用的方法有:股东出售其股份,或公司回购其股份。股东退股的原因有很多,如股东去世、离婚、公司陷入僵局、股东经济状况不佳等等。当然,股东退股也并非易事,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其持有的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在这五年里公司连续盈利且符合法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2、公司经历了合并、分立或主要财产的转让;
3、公司的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中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发生,但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以维持公司继续存在。
关于股东退股的话题今天就聊到这里,如果你还有更多关于公司法的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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